关于举办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认证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咨询企业,推动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加快与国际工程咨询模式接轨,积极“走出去”为“一带一路”战略服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和惯例的工程咨询高端人才势在必行。 同时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咨询单位要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人才支撑。

全国工程项目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办公室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在昆明举办“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认证班”。

为办好本期培训,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和文件,推动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能力提升,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能具有该职业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本行业职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技能要求。

二、适用对象:

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领域。

三、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地方造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员;各房地产、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市场经营、合同、审计相关负责人,以及其他适合本课程的人员。

四、主要培训内容:

模块一:中央层面及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关于全过程咨询的政策

(1)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3)各省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想政策,及相关鼓励政策和管理政策

(4)如何在实操中科学合理利用中央部委及各省关于全过程咨询的政策

模块二:全过程咨询实务

(1)全过程咨询的风险因素如何规避;

(2)全过程咨询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的流程和主要关键点和重点、难点问题的实物操作、投资决策、可行性阶段、内容和要点、方法和程序、咨询机构的选择与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巧、投资估算编制技巧与项目评价、设计概算编制技巧与优化增值;

(3)如何解决全过程咨询服务中造价、监理、勘察、设计、运维存在的,合约管控现状、难点挑战、风险误区和管控中的痛点问题及法律服务问题。

(4)全过程咨询与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关系与实务;

(5)如何在PPP项目中更好的开展全过程咨询;

(6)基于BIM技术应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解决方案及实务。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5日-17日,11月14日下午报到,学员可在17日下午培训结束后返程。

六、培训地点:昆明

地址:(具体地址详见正式报到通知)

七、证书颁发

本次培训考核通过后,学员可取得以下三个证书:

中国国家培训网 颁发《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专业技能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NTC) 颁发《BIM工程师》职业技能水平证书(专业可选)

全国工程项目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办公室 颁发《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结业证书》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会员单位铜牌

(同时所有参培单位和个人通过权威媒体面向全社会进行认证名单公示)

证书带有防伪标识,统一编号,专网查询,全国有效。

九、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及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4张。

十、培训组织实施:

1、主办单位:中国国家培训网

2、实施单位:全国工程项目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办公室

3、协办单位:国信商学院

4、授课地点: 昆明

十一、费用及相关注意事项:

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认证费、考试费、证书制作费共计 9800元/人(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可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十二、培训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斌

联系电话:15311260981

联系座机: 010-63813172

联系邮箱:15948763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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