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线环境监测工程师执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2月环保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明确指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环境监测市场的全面开放,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蓬勃发展,大量社会机构成立和发展。国家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加强了管理,各省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国家场地环境修复培训网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培训,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积极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本领域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环境检测专业技术队伍,以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一、培训对象

环境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采样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质量管理员、报告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企业环境监测人员;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土地地产开发公司、工矿企业、工程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土地调查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环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环境院系的相关科研和技术人员;有意向从事环境检测相关职业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技能实训坚持理论联合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方便实训对象的原则,加强案例教学和互动研讨,注重实训效能。
课程大纲包括:

1、国家水环境检测情况及监管要求

2、环境检测政策解读及检测人员的法律责任

3、检测人员的基本技能及素养

4、水质标准检测项目分析

5、地下水质量特点及评价方法

6、土壤采样方法及样品分析方法

7、大气环境质量检测与废气分析检测

8、噪声监测及环保税超标噪声的核算及申报

9、大气中(固定源-无组织排放源)VOC检测技术  

10、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检测技术

11、现场采样及样品保存注意事项

12、实验室安全及环境保护

13、环境检测报告的编写规范及质量控制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政策解读及报告编制注意事项

三、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国信商学院

组织形式:负责主持编制培训大纲与教材,审定授课教师资格和教学资料,指导监督教学质量;负责指导职业能力建设培训规范化工作,负责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证书,负责本项目招生和培训工作并对培训质量负责,包括发布培训及报到通知、组织面授,协助组织考试和证书发放,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并为学员开具培训发票,提供后续人才发展服务等。

三、时间地点

2019年7月5日— 7月7日( 5号报到)   济南

四、培训费用

4500/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场地费、专家费)

该证书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在线环境监测工程师》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班的施教机构负责收取并提供培训发票(培训费可现场报到时缴纳支持POS机刷卡、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